气象资料内部使用安全责任书
发布时间:2017-05-18 17:18
来源:市气象局 作者:
气象资料内部使用安全责任书
为了加强气象资料内部使用的安全管理,提高气象资料的使用效率,发挥气象资料的应有作用,依据《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》和《涉外提供和使用气象资料审查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规,经与气象资料使用人(以下简称:使用人)协商,签订《气象资料内部使用安全责任书》(简称,《气象资料安全责任书》)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使用人承诺遵守《气象资料内部使用管理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,有责任和义务对气象部门内部使用的气象资料进行安全保管。
二、使用人为气象资料的直接使用者,未经中国气象局或省级气象资料主管职能机构批准,不得将其获得的气象资料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转让(包括有偿或无偿,任何单位或个人)。
三、使用人要按照《气象资料内部使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做好气象资料的安全保管,不得将内部一级和内部二级气象资料放在与广域网、互联网相连接的内部局域网上。气象资料保存和使用不得脱离本单位业务和科研环境。
四、气象资料实行专人使用、专人保管。凡违反本协议规定和《气象资料安全责任书》的有关条款,要按照《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》中第十六条、十七条、十八条等有关规定,对气象资料使用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五、《气象资料安全责任书》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六、《气象资料安全责任书》一式两份,分别由气象资料提供单位、使用人存档备查。
使用人单位:(盖章) 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:(签字)
使用人:(签字) 联系电话:
通信地址: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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